衡钢中学2021年小升初现场核证须知-通知公告-衡阳市衡钢中学

导航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衡钢中学2021年小升初现场核证须知

作者: admin   日期:2021-07-14 08:31:33

  各位家长:

  按照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小升初现场核证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注意事项

  (1)报名家长需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及健康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2)核证时应带齐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需资料监护人应提前准备。

  (3)来往途中注意安全,车辆按要求在校门外有序停放。

  (4)因学校场地有限,只允许一位家长参加现场核证。


  核证对象

  已在网上申请衡钢中学学位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核证时间

  7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核证地点

  教务处隔壁(初中部一楼教室)


  核证流程

  (1)按来校先后顺序领取核证编号,并按核证编号到对应窗口有序排队等候,有序递交证件材料审核。

  (2)所有原件暂交学校初审并扫描上传,复印件交学校存档。

  (3)初审不通过、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家长持相关证件到衡阳市教育局三楼中招办改派到其它公办初中。


  证件类型说明

  所有资料须是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证件及相关资料:

  具有市城区户籍及学籍的

  小学毕业生入学须提交以下资料

  (1)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学生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

  小学毕业生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且已实际居住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及水电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来的水电费缴纳凭证;

  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证明)。

  具有市城区学籍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交以下资料

  (1)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证》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市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

  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局批复,我校2021年初一新生招生计划为4个班,共200人。

  (2)按照学校招生方案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分批分类”的原则录取,录满即止!

  (3)录取结果待教育局核准后,学校将统一于7月23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4)如有资料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则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提醒:请已申报我校学位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来校现场核证!如不参加核证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由此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自负!